销售热线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朴华环保时间:2021-12-29

如果您想了解我们的产品,可以随时拨打我公司的销售热线或点击下方按钮在线咨询价格!
立即拨打电话享更多优惠:158-9013-7611

2021年12月27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某公司污染腾格里沙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十个案件入选。自2018年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各地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800多件,涉及金额超过107亿元,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废气催化燃烧设备

废气催化燃烧设备

经过地方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考虑案件的代表性、典型性,生态环境部最终确定了“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某公司污染腾格里沙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重庆市南川区某公司赤泥浆输送管道泄漏污染凤咀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贵州省遵义市某公司未批先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江苏省南通市33家钢丝绳生产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某公司向安徽省颍上县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湖南省沅江市3家公司污染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北京市丰台区某公司违法排放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河北省三河市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山东省东营市某公司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浙江省衢州市某公司违规堆放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探索跨省联合磋商、多个赔偿义务人责任分配、赔偿磋商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简易案件的损害赔偿磋商等办案方法,具有一定代表性,有利于指导各地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逐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2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部署在全国试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案例征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某公司污染腾格里沙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10起案件入选为“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件覆盖了地表水、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环境要素,具有一定代表性,可以较好地反映近几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成果。

现将“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印发给你们,请学习借鉴其经验做法,加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22日

在线留言

姓名:

电话:

需求: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常见问题(FAQ)

本文涉及的治理思路适用于哪些行业?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如何判断自己的工况适合哪种工艺?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运行中处理效率下降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排放限值应执行哪个标准?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