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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有机废气产生车间、调漆间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要求

作者:朴华环保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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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涉有机废气产生车间、调漆间的,应做好以下工作:

1、车间应采用不燃材料单独隔间,严禁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

2、调漆间应单间设置,严禁在该区域设置办公室、值班区。

3、涉及使用甲乙类危险化学品溶剂的,车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安装事故应急风机,实现联锁联动,保持车间良好通风。

4、照明、线路、开关、插座、风扇、电子秤等车间内的电气设备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号。

5、调漆过程相关容器、隔膜泵等做好静电接地,严禁使用塑料管道、容器盛放有机溶剂,严禁使用铁制工具开箱。

标签: 有机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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