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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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大气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涉VOCS监督管理能力,加快打造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7月22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邀请专家就VOCS治理技术指南及管控要点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培训。培训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大气、执法、应急等部门共计3011人参加。

此次培训以我省当前空气质量情况和“十四五”期间面临的重点大气环境问题为基础,结合实际,对VOCs常见治理技术运用进行解读,对VOCs治理技术路线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同时还对重点行业VOCs管控要点、全过程管控核查重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借助技术理论和相关典型案例分析,培训就解决在线监测数据核实、废气收集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实践性建议。
同时,为提高执法的精准性,专家与参会的执法人员还开展了技术交流与答疑,并为我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系统梳理了专项检查环节和内容,指明了执法检查的要点与难点,切实解决了部分执法人员“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为实现执法人员科学执法,提高入企帮扶水平,指导企业科学管理、有效整改打下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省坚持大力发扬铁军精神,紧盯执法人员素质薄弱环节,丰富培训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理论培训、典型案例剖析会、专题执法内容培训等,打牢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依托科技手段,强化问题导向,做到尽责帮扶、创新帮扶、科技帮扶、暖心帮扶,不断提升执法成效,助力企业规范化管理,有力推动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