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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制造公司废气未收集处理被罚款10.8万元!

作者:朴华环保时间:20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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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据公开消息,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执法人员日前在一体育用品制造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四条上胶工序正在生产,生产车间窗户未关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上胶工序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亦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

废气治理设施

处置结果:

该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未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规定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审议,对其作出罚款10.8万元。

随着近两年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完善,VOCs已经成为各地大气污染治理的一大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防治法》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更为严格,在日常管控中应当予以重视,对于未按要求安装治理设施或未收集挥发性有机物、落实治理措施的违法行为应要精准打击,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以儆效尤。

同时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关于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可从轻处罚的条款,推动当事人主动整改,并向公众主动公开道歉、承诺守法,既能促进企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给了环境违法企业一个降低成本、改正错误的机会,督促其以环境质量的改善兑现环保承诺,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体现行政处罚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原则,又能产生良好的普法作用,带动公众共同参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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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制造公司废气未收集处理被罚款10.8万元! 常见问题(FAQ)

本文涉及的治理思路适用于哪些行业?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如何判断自己的工况适合哪种工艺?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运行中处理效率下降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排放限值应执行哪个标准?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