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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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前需要做哪些性能试验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试运行和性能试验,性能试验的内容主要包括:
(1)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中所规定的污染物进出口浓度(至少检测三次);
(2)风量;
(3)吸附装置净化效率;
(4)溶剂回收效率;
(5)系统压力降;
(6)耗电量;
(7)耗水量;
(8)水蒸气耗量等。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
2、出现紧急事故或设备维修时,如何运行维护
治理设备应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由于紧急事故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治理设备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治理设备正常运行中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治理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企业应建立健全与治理设备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运行、维护和操作规程,建立主要设备运行状况的台账制度。
3、运行管理注意事项
治理系统应纳入生产管理中,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治理系统启用前,企业应对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培训,使管理和运行人员掌握治理设备及其它附属设施的具体操作和应急情況下的处理措施。
培训内容包括:
①基本原理和工艺流程;
②启动前的检查和启动应满足的条件;
③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的控制、报警和指示系统的状态和检查,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的条件,以及必要时的纠正操作;
④设备运行故障的发现、检查和排除;
⑤事故或紧急状态下人工操作和事故排除方法;
⑥设备日常和定期维护;
⑦设备运行和维护记录;
⑧其它事件的记录和报告。
4、日常运行记录事项
企业应建立治理工程运行状况、设施维护等的记录制度,主要记录内容包括
a、治理装置的启动、停止时间;
b、吸附剂、过滤材料、催化剂、吸收剂等的质量分析数据、采购量、使用量及更换时间;
c、治理装置运行工艺控制参数,至少包括治理设备进、出口浓度和吸附装置内温度;
d、主要设备维修情况;
e、运行事故及维修情况;
f、定期检验、评价及评估情况;
g、吸附回收工艺中的污水排放、副产物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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